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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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4日至2025年94日。

意见反馈渠道:

1.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101101)。

2.电子邮箱:fazhichu@yjglj.beijing.gov.cn

3.电话:010-55579840(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4.传真:010-5557979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反馈意见要求:请在信封或邮件、传真标题注明“《《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反馈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修订说明.doc

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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