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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
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负责接收市民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45”市民热线电话、“北京12345”网上互动平台及市应急局政务网站、邮箱(jsjb@yjglj.beijing.gov.cn)和信函等途径反映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甄别后分转承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指导、督办承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并对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进行考核。
举报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范围内以下行业领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其他安全生产举报,根据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关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包含海上)、渔业船舶、民航、铁路、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奖励原则:
举报人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现金奖励。
举报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