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19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应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加强工作规范,提升公开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通报问题整改做出批示指示,通过局务会等形式,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工作,推动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强化管理,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指定1名保密意识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相关登记记录完备,2023年未发生因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失泄密问题。

(二)积极主动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2023年度,市应急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更加突出工作效率,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量提质。一是2023年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83条,包括规范性文件3份、事故调查报告11份、突发事件信息1983件、预警信息431条、执法检查结果803条,以及按要求公开的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内容,召开涉及防汛、森林防灭火、韧性城市等工作的新闻发布会8次。二是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深化市民关切事项的主动公开,持续推动极端天气、森林火险、防汛等预警信息公开,按月发布北京地区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三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优化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机制,2023年度共16项政策性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效提升了政策措施的民需契合度。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便民利企力度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答复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明确政府信息获取渠道、查阅方式、机构地址等信息,安排专人专岗及时接听市民咨询电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的全链条服务流程,加强局内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精准应答、友好服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5件(含上年结转9件),答复网民留言咨询807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

一是不断强化局门户网站政策咨询互动功能的可用性、便捷性,政策咨询互动回应质量显著提升,信息回复及时准确。二是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主要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及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和功能可用性,在局政务网站开辟“北京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指引”专栏,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引。

(五)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按月通报各业务处室与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通报问题整改,处理办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10件。全局接诉即办月度综合考核累计4次获得全市第一。

(六)强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工作要求,推动政策解读同步化。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实用性,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推动政策解读具象化。以“一图读懂”形式发布解读稿2篇,以“简明问答”形式发布解读稿1篇,以“动漫视频”形式发布解读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2.74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1190

0

0

0

0

12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8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22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1175

0

0

0

0

12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1197

0

0

0

0

12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文件意见征集反馈还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对此,我们定期组织各处室按照《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对公开文件草案、草案具体情况说明和意见征集结果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二是政策研究解读能力和解读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围绕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一方面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对不符合解读要求、形式化和应付式解读,予以退回要求相关部门重新解读;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yjgl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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