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发布信息化模块租用保障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模块租用保障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致 潜在供应商:
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现进行预警发布信息化模块租用保障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模块租用保障服务)采购,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批复项目名称:预警发布信息化模块租用保障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模块租用保障服务)。
2.预算批复金额:叁拾陆万肆仟元整(小写:36.4万元)。
3.采购需求: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模块及端口对接服务,并提供驻场技术支撑、远程技术支撑等服务支持。保证预警信息发布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降低整体管理成本,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整体服务水平。
4.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根据供应商实际主体身份,提供供应商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根据供应商参与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文件之一即可:
①非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②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声明(格式自拟)。
3.对于具备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预警发布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申请单位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报价表,项目实施案例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包括内容一致的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扫描件,如提供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
3.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4.纸质版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5.电子版文件发送邮箱:1045805595@qq.com。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可电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73516
公开询价-采购需求-预警发布信息化模块租用保障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模块租用保障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