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文机构]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应急规文20251
[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2-04 15:12:58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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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和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

现将《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京应急规文〔20241号)、《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京应急规文〔2023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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