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工业企业》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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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制修订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1部分:工业企业》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bjyjwh@yjgl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1011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10-55579941

4.传真:010-5557978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1部分:工业企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工业企业》编制说明.doc

         附件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编制说明.docx

         附件5: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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