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关于《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解读

发布日期: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一、问:制定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健全完善本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

二、问:主要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本《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三、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基准》包含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行政奖励裁量权基准以及其他职权裁量权基准。其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最新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执行。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检查单执行,新制定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行政征收裁量权基准、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行政奖励裁量权基准以及其他职权裁量权基准。具体如下:

(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以及《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京应急规文〔2023〕2号)。

(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

针对行政许可事项,载明了设定依据,细化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行使层级、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不予受理、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等内容。

(三)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深化本市应急管理行政检查单制度,进一步统一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实施,编制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从检查安排、检查频次、检查抽查方式、现场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规则。

(四)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

针对行政强制事项,载明了设定依据,细化明确了实施行政强制的种类、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办理时限、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处置事项、行政强制解除、行使层级等内容。

(五)行政征收裁量权基准

针对该行政征收征用事项,载明了设定依据,细化明确了征收征用条件、征收征用财产和物品的范围、征收征用的期限、征收征用的补偿标准、征收征用程序、行使层级等内容。

(六)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

针对行政给付事项,载明了设定依据,细化明确了实施行政给付的条件、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行使层级等内容。

(七)行政奖励裁量权基准

针对行政奖励事项,载明了设定依据,细化明确了实施行政奖励的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申请方式、领取方式、行使层级等内容。


相关文件: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