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6+4”一体化综合监管试点场景“一业一册”“一业一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评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安评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管效能制度建设,现将《指导意见》和重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以下简称《合规手册》)、《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场景综合检查单》(以下简称《综合检查单》)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强化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和提升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提出了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综合管理体系的主要目标,系统部署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评价业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与本地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切实发挥好安全评价对事故预防的支撑作用。
二、提升优化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效能
按照北京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试点场景工作新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重新修订《合规手册》《综合检查单》,请各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指导属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全面学习了解规则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本市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三、推广和加强信息查询系统使用
应急管理部于2023年7月开发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面向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用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主要有从业告知管理和处罚情况列表功能,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支撑。为更好发挥系统辅助支撑作用,请各区应急管理局强化专人专管工作机制。在区级监管账户未开通前,请各区局督促本区生产经营单位,提醒提供安评技术支持服务的安全评价机构书面或邮件告知属地应急管理局,避免因信息渠道不畅导致失管失察。如发生人员变动,请安排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工作断档。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120.52.31.208:8080/pjjg/
四、强化执法检查季报制度
请各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京应急通〔2022〕193号)要求,继续做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监管情况季度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检查工作台账,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执业检查情况报市局行政审批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pichu301@163.com,检查情况纳入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区工作考核范围,请各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做好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附件1: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pdf
2. 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
附件2: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市应急局).pdf
3. 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经验机构场景综合检查单
附件3: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单(市应急局).xlsx
(联系人:郑爱东、康勇;联系电话:55573048,89150565)
相关解读:解读《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