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文机构]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应急规文〔2021〕4号
[有效性]失效
[成文日期]
2021-09-01 10:28:58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失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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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已经2021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京应急规文〔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docx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相关解读:关于《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