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州区普查工作进行调研
为扎实推进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1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阎军同志带领普查专班一行来到我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调研。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忠,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季吉,区普查专班相关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机构参加了调研会。
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季吉同志就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筹备工作,特别是普查工作机构、专班组建、方案编制、经费测算等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分别进行了汇报。市、区普查专班人员针对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忠同志就做好通州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作表态发言。
市普查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阎军同志对我区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级普查组织机构。尽快制定健全区普查办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区普查办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对本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街乡镇抓紧成立普查机构,切实推进普查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要配强人员队伍,积极发挥普查工作合力。普查工作涉及领域多、内容广、专业性强,要提前做好普查人员队伍组建的准备工作,认真分析本级普查工作任务,注重发挥地方基层组织体系的作用,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调查工作配强人员力量,凝聚普查工作合力。
三是要统筹预算编制,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到位。统筹协调有关行业部门,认真核实普查工作任务量,按需测算经费需求,主动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并及时将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责任落实,专款专用,强化绩效考核,科学合理使用普查经费。
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编制普查落实方案。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做好普查方案的编制工作,明确普查任务与分工,细化普查要求,落实普查责任,统筹好各参与部门工作任务和整体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