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组织开展“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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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区文明办,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各企业: “2016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通过层层举荐、周周上榜、全媒传播,选树了一批安全战线上的榜样人物,发挥了榜样人物良好的示范效应。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将继续在全市安全战线组织开展“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在全市安监系统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自觉践行“北京安监精神”的浓厚氛围,为全市不断改进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保持稳定的安全形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组织机构 “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由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主办,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午报协办。活动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人员及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三、参与对象 (一)政府组:市行业管理部门,各区、街道(乡镇)的 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专职安全员。 (二)企业组:全市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安全生产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精益求精、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能尽职尽责竭尽全力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担责,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于律己,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竭其力,身体力行充当安全表率。 (四)不求回报,不计得失,用行动诠释安监精神,默默无闻为安监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安全。 (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勇于质疑、善于发现,不断创新、有所创造。不因循守旧,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 已被评为“2016年安监之星•北京榜样”的人员将不再参加今年的主题活动。 五、活动步骤 “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推荐阶段(2017年2月—10月) 1.各区、各行业、各企业按照要求,梳理本单位先进人物、事迹资源线索,制定具体宣传计划,让主题活动做到层层皆知、人人热议,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寻找典型、学习先进、践行北京安监精神的热情。 2.各区、各行业、各企业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选拔,全年三次动态推荐候选人,并填写《“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1),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候选人的人物简介(300字以内)、人物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标准照1张、工作照5张(不小于700×400K),有条件的还可提供视频资料,分别于一、二、三季度固定时间,报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季度各区推荐人数不少于2名,行业部门不少于1名,企业不少于2名)。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应统一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区/行业/企业)单位全称+报送单位全称+候选人姓名”。 3.人物事迹材料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服务企业、提高效益等为出发点,以“故事”的形式表现人物特点,塑造人物鲜明品格特征,避免出现以工作总结代替人物事迹现象。事迹材料可参考“2016北京榜样”官方网站公示的榜样材料。 4.申报单位要在宣传栏、宣传墙等明显位置对本单位推荐的“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张榜公示,做到人物、照片、事迹“三上榜”;各区、各行业、各企业要搭建宣传典型人物的平台,在网站、微信、微博等设立“安监之星”等专题栏目,对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的宣传展示,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公示和宣传情况请及时向组委会报送。 (二)评选公布阶段(2017年4月—10月) 1.周星评选。活动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分5批对各单位上报的参评人员资料进行逐一筛选,通过阅览参评人员的推荐表、个人简介、事迹材料,评选出100名“周安监之星”,并分批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2.月星评选。在周星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委员会结合申报单位候选人公示和推荐单位宣传情况,对每月公布的“周安监之星”进行复评,评出30名“月安监之星”。 3.年星评选。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设立公众投票平台,采用网络和微信投票的方式,组织对30名“月安监之星”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选出前15名作为“年安监之星”候选人参与现场演讲环节(可采取本人或单位推荐人员演讲的方式),通过现场演讲最终评选出10名“年安监之星”,并结合各单位的推荐人数和质量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 4.周、月星评选阶段将择优分批次推荐参加“2017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的评选。被评为“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周、月榜样的将直接进入“安监之星”年星评选演讲环节。 (三)礼赞总结阶段(4月—10月) 1.集中宣传。活动组委会将通过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安全生产月”等大型活动。对获得“安监之星”和“北京榜样”的人物,进行集中的宣传。 2.礼赞互动。各单位要开展“学习安监之星我行动”活动和为“安监之星”点赞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 3.总结颁奖。10月底,活动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对“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进行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深入动员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层层举荐,层层张榜,确保“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热在基层,进入一线。对获得“安监之星”称号和入围“北京榜样”个人,本单位要在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时优先予以考虑。 (二)严格把关推荐。各报送单位要认真遴选,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也要精心策划,运用政务网站、企业报、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活动,形成宣传报道亮点。宣传活动将纳入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四)请各单位分别于3月31日、6月1日、9月1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将推荐表和相关事迹材料、照片等按要求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同时也将各类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活动邮箱。 附件: “2017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推荐表
北京市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活动组委会联系人:满风捷 周圆;联系电话:84928065 88011114;传真:8492718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邮编:10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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