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北京市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单位拟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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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了我市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单位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有关情况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
联系电话:55573042
传真:55573734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邮编:101101
附件: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北京市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单位拟推荐对象名单.doc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