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6-2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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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文富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16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罚款75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6〕危化-0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37461093606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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