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关于安全生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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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应急〔2025〕41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6月1日起,本市对安全生产考试有关工作予以调整。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有关政策

(一)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要求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记载的应复审日期在2026年6月1日(含)以后的,按照新规定不再进行复审,只需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换领新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记载的应复审日期或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之前的,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复审或换证手续,否则证书失效,持证人需按照初次取证程序重新取证。

(二)调整申请考试条件

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不再要求提供在京从业证明。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应提交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学时证明、个人健康承诺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有学历条件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其他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应当提供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报考人员,不再要求提供学历证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尾矿作业)、冶金(有色)安全作业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首次取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除尾矿作业报考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调整考试次数

初次取证考生需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换证考生只需参加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不得超过5次,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重新参加理论考试。每次理论考试或者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费补考。

取证考生应当自考试申请通过之日起3年内完成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且不得超过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条件上限。

(四)明确换证时限

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换证的,应当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完成相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理论考试,并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五)明确证书失效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换证或者延期换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时失效。需要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失效超过1年的,按照首次取证办理。证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六)其他报考要求

考生每人每天只能预约一个项目的考试。报名且缴费成功后,视为预约考试成功。缴费后,不得修改考试时间。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缺考。

申请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的考生,按照《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1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流程

(一)申请考试

考生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可随时通过“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或微信端“京通”小程序,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服务平台”,提交考试申请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北京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内容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短信发送至“统一身份认证”预留的手机号码。因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资料的,审查时限按照5个工作日重新计算。

(二)预约理论考试

考试中心每月15日前公布下月考试计划,周一上午9:00开放下一周的考试报名(遇节假日另行安排)。考试申请通过的考生,可按照开放时间预约理论考试,在线缴费后预约成功。理论考试成绩当场公布。理论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两日后可预约补考。补考仍不通过的考生,两日后可再次预约理论考试。

(三)预约实际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通过3日后,可预约实际操作考试,在线缴费后预约成功。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两日内公布。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两日预约补考。补考仍不通过的,日后可再次预约实际操作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考生可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复核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考试中心在收到成绩复核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六)申领证书

参加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服务平台”点击申领证书,并在“特种作业操作证申领表”上签字确认。5个工作日后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和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打印实体证书

需要打印实体证书的考生,工作日时间可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对外服务窗口或安全生产考试点打印。非工作日时间,可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自助打印区打印。

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流程

(一)申请考试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随时通过“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或微信端“京通”小程序,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服务平台”,提交考试申请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考试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内容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短信发送至“统一身份认证”预留的手机号码。因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资料的,审查时限按照7个工作日重新计算。

(二)预约考试

考试中心每月15日前公布下月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公布后,考试申请通过的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服务平台”预约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可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查询证书

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并合格的考生,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服务平台”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和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打印实体证书

需要打印实体证书的考生,工作日时间可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对外服务窗口或安全生产考试点打印。非工作日时间,可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自助打印区打印。

 

  附件:          《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1号).pdf

 

 

 

北京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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