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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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修订了《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
1.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101101)。
2.电子邮箱:fazhichu@yjglj.beijing.gov.cn
3.电话:010-55579840(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4.传真:010-5557979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反馈意见要求:请在信封或邮件、传真标题注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