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相关市级应急指挥场所指挥调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举报投诉、信息化支撑,以及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内设10个部室,包括: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党群工作部)、接诉即办部、技术保障一部、技术保障二部、技术保障三部、通信技术部、应用研发部、基础平台部、数据管理部共10个部门。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86人,实际8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8024.0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8448.41万元减少424.34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追加项目结转金额减少,同时所承担应急指挥保障任务有部分调整。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801.8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01.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22.27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22.27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8024.0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8448.41万元减少424.34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追加项目结转2025年支出金额减少,同时所承担应急指挥保障任务有部分调整。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675.6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5.81%,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481.54万元增加194.14万元,增长5.5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348.3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4.19%,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966.87万元减少618.48万元,下降12.4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0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78.4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26.12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147.21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