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5-03-2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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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