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2025年度第4期)

发布日期:2025-12-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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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举报某公司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5年2月,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海淀区清华园暂安处甲9号房屋装修项目工地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涉嫌事故瞒报。经海淀区应急管理局调查举报事项属实。某公司作为项目总包单位,未依法履行事故上报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给予人民币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3万元。

案例举报某单位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

2025年1月,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海淀某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记录等,单位员工无安全生产培训记录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核查并调取相关资料确认该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海淀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举报某加油站未按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2025年7月,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北京市通州区某加油站未按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四:举报某单位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及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

2025年7月,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单位存在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及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朝阳区应急管理对此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确认举报情况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朝阳区应急管理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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