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8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5-11-1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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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慈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防灾避险转移条例》的提案收悉。经商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深刻认识防灾避险转移重要性,始终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山洪地质灾害威胁面广。我市山区面积约占全市总面积的62%,分布有山洪沟道352条,其中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主要分布在房山中部、门头沟东南部、怀柔北部、平谷西部,涉及165条山洪沟道。汛期受极端暴雨影响,山洪灾害易发多发,破坏性大,危害严重。我市现有地灾隐患点9402处,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和西部,涉及10个山区;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过去十年从发生灾害类型来看,崩塌占八成以上。2013至2022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57起,年平均起数35起。2023年发生1266起,是常年的36倍,“23·7”期间造成地质灾害1257起。2024年发生37起。建国以来,我市因山洪地质灾害伤亡人员多达600余人,近十余年间共发生5次较大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灾避险转移是避免人员伤亡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坚持以防为主、关口前移,“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把防灾避险转移作为避免人员伤亡的关键措施,细化人员转移避险预案,压实责任,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强降雨期间“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5个关键环节责任和措施,把防的工作做充分,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落到实处,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

坚决执行“七包七落实”避险措施。多年来,我市怀柔等区结合山区防汛工作特点,不断总结山区群众避险转移工作经验,完善责任体系,逐渐形成“七包、七落实”避险措施,即:区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全市各村级防汛坚持“三自一提前”,即:村自为战,户自为战,人自为战;老弱病残等必须提前转移。相关工作措施推广至全市,逐渐成为我市防灾避险转移措施。全市结合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完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非工程措施,重点推进避险措施落实方案,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汛避险策略。区、乡镇、村各级防汛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遇强降雨天气时,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下沉一线指导各村做好降雨应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全力组织落实转移避险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气象实时跟踪服务保障防灾避险转移工作。气象部门深度融入防灾减灾指挥体系,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和实况信息,直达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各部门,深入到社区、村。2019年以来,我市逐步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针对暴雨、大风等16种气象灾害印发8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区不同预警级别下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以气象预报预警为先导、分级分类的预防行动和处置措施。如“23·7”极端强降雨过程中,市气象台提前41小时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前36个小时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市防指严格落实以气象灾害预报信息为先导的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在暴雨橙色预警发布15分钟后启动防汛橙色(二级)应急响应、在暴雨红色预警发布90分钟后升级启动全市防汛红色(一级)应急响应,提前采取严格的避险措施,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

果断开展人员避险转移应对“23·7”极端强降雨。各区强化“七包七落实”避险措施,下沉12.3万名干部,提前进驻山区村落、低洼点位,从严从实组织开展群众避险转移。7月30日降雨开始前,提前紧急避险转移人员4.2万人;降雨应对过程中,全市累计紧急转移安置16.5万人。雨后及时启动避险转移群众原居住点的地质环境安全评估工作,确保降级后转移群众返家安全。各区根据防汛形势扩大转移范围,紧急组织群众转移安置。房山区7月30日晚20时,果断转移琉璃河镇7个受洪水威胁村的群众群众8830人;7月31日再次组织大石河、拒马河周边7个乡镇(街道)涉险村庄、社区群众进行紧急转移。门头沟区在雨前转移的基础上,又连续4次部署,组织山区各镇街最大范围快速转移群众,特别是斋堂水库下游和永定河沿线镇街全员转移,累计避险转移群众50765人。其他各区也根据汛情发展态势调整扩大转移范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应急部专家组指出,若非本市提前启动红色预警响应,提前采取严格的避险措施,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及灾害损失极有可能出现几何级数增长。

提早避险转移保障2024年安全度汛。2024年汛期降水量666.7毫米,居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3位,比常年同期偏多63%。全市坚持提早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果断采取“关、停、封、转”等避险转移措施,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汛期累计提前转移避险106290人,有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10个2024年度全国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推广宣传基层避险避灾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其中,平谷区黄松峪乡塔洼村防汛避险案例成功入选。2024年8月9日,平谷区迎来强降雨。区防汛指挥部提前提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启动防汛二级应急响应。黄松峪乡党委、政府强化“七包七落实”措施,塔洼村雨前转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人员32户58人。10日凌晨,强降雨引发河道水流猛涨造成塔洼村基础设施多处损毁。区防指立即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救援,对新研判出的险户21户48人进行转移。为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将全村109户257人全部异地安置。通过雨前转移、连夜转移高风险户和雨后异地安置,塔洼村在强降雨过程中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不断总结工作实践,持续推进转移避险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

制定实施《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期间人员避险转移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12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应急局、市水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期间人员避险转移指导意见》,综合考虑地质、洪涝等各类灾害预警,系统完善预警响应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的具体标准,明确了由市级各部门做好指导工作,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政府落实直接责任;规定了转移人员范围需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确保应转尽转、人转房空;同时对管理措施、时间、方式、场所、返回等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期间人员避险转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规范依据。2024年汛期全市共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期间实施转移8次,累计转移67790人次。指导意见有效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确保了避险转移工作安全有序。

制定《山洪灾害预警与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山洪灾害预警和避险转移的科学性、规范性,市水务局结合近年来汛期强降雨及山洪应对工作实际,起草了《山洪灾害预警与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指南(试行)》,明确各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水务部门、村(居)委会承担工作,明确不同预警等级时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应提前转移的人员范围,明确预警发布及叫应、预案制订及执行、人员转移及安置等方面要求,为组织做好山洪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提供依据。该指南正按程序推进发布。2024年汛期因发布山洪灾害预警组织人员避险转移6次,累计转移38965人次。市水务局在发布山洪预警后,向相关区发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示单,明确预警区域到村,指导各区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提案建议,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兄弟省市地方法规,不断总结防灾避险转移的经验作法,研究防灾避险转移各环节工作内容,开展《北京市防灾避险转移条例》预研究,列入工作计划,推动防灾避险转移立法,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灾避险转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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