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山和成气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0-2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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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燕山和成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忠军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7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9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燕山和成气体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标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5〕危化-05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304681237723L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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