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4-09-14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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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兴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红兵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04
处罚事由: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兴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4〕危化-05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723551498M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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