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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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相关部门,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办、安委会办公室,其他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标准(2022版)〉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22〕1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科学化进程,进而筑牢应急管理的人民防线。现就进一步加强2024年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

(一)申请对象

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评估工作),面向北京市所有符合《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标准(2022版)》条件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各类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开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基地应符合《评估标准》中综合类或专项类公共安全教育基地描述,按照相应门类配备有体验式安全教育设备和设施;

2.申请基地应具有固定建筑场馆,有明确合法的对外名称,并有专、兼职场馆管理和服务运营人员;

3.申请基地应面向社会开放并实现可持续运营;

4.申请基地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5.主体建筑规模:申请综合类一级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申请综合类二级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申请综合类三级不需要独立建筑,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50平方米以上;申请专项类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三)评估等级

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类别按照规模、内容和互动项目的建设水平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两个类别,综合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评估等级可由基地自愿申请,有效期为3年。

1.综合类基地:涵盖“九个门类”互动体验设备的基地,分为综合类一级、二级和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参见《评估标准》)。

2.专项类基地:涵盖“九个门类”中少于六个门类互动体验设备的基地,确定其中一个门类为主要宣传方向。

(四)申请方式

申请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份;

2.《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报告》(见附件2)电子版一份;

3.申请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一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提交所属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凭证的盖章扫描件一份;

4.基地开展应急科普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动展示照片、宣传视频、宣传手册、新闻报道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评估流程

1.开展评估(9月中旬-10月上旬)

市应急办、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评估专家依据《评估标准》,按材料评估、现场评估、综合评估的流程对申请基地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申请基地的评估建议。

2.结果公布(10月中旬-10月下旬)

在市应急局官方网站公示基地评估结果,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印发评估结果通知。

二、培训交流活动

(一)活动主题

“科技赋能应急,科普守护安全”

(二)时间、地点

9月11—12日,具体地点待通知。

(三)培训交流内容

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围绕应急科普基地建设与发展、科普知识与讲解技巧、场馆活动策划经验分享等内容开展培训,面向全市基地管理人员和讲解员,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基地运营管理人员水平;面向全市基地讲解员,组织开展讲解展示活动,提升讲解员的综合素质。

(四)参加范围

各基地需推荐1-3名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参加培训交流活动。

(五)宣传推广

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应急科普宣传活动和全国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制作应急科普讲解视频,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适时组织应急科普沙龙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应急科普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属地内或本单位基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广泛参与评估与培训工作。

(二)认真遴选,严格审查。各单位要严格筛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推荐等工作,确保所报送材料的准确性,确保推荐对象能够为基地建设与发展树立标杆。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基地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相关评估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培训交流活动报名表》(附件3)及4分钟讲解视频,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至邮箱:ggaqjd@126.com。



附件: 1.                     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申请表.doc

           2.                     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报告要求.doc

           3.                     培训交流活动报名表.doc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周圆、张英、李崇赫;联系电话:55573180、55575877、8159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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