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华京顺加油站

发布日期:2024-05-2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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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华京顺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亚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16
处罚事由: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罚款25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华京顺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4〕执法-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37400744518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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