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局法制处会同调查处和市应急管理标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规范 第2部分:指标体系》召开地方标准预审,与会专家按照地方标准预审程序,逐条逐句对2项地方标准进行审查,认为2项地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次审查。同时,对2项地方标准名称和文档结构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建议,对标准文本提出了部分编辑性修改意见。下一步,市应急局调查处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优化文档结构和编辑性修改意见,对2项地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加快履行后续地方标准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