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北光仪表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22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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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空港北光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北光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6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结果: 罚款25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空港北光仪表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4〕执法-3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3102560041Q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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