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锁闭生产经营场所应急出口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4-0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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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4年1月15日,平谷区应急管理局对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的某精密组件公司磨具车间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磨具车间应急出口被锁闭”的违法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

经调查,某精密组件公司存在“磨具车间应急出口被锁闭”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三十二)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案件评析

保证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一方面有利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从业人员的及时撤离,减少人员的伤亡,另一方面有利于救援队伍及时进入事故现场,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本案所涉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锁闭“生命通道”,未能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重大灾情时,安全出口封闭和疏散通道不畅会延误疏散时间、极大影响人员正常安全疏散,易造成人员相互拥堵践踏的局面,使得伤亡数量增加,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就是保障关键时刻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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