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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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委,市相关部门,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区文明办、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区融媒体中心,各企业,社会组织,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现首都应急管理战线工作者竭诚为民的使命担当和能打硬仗胜仗的过硬作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应急先锋·北京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3月至12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二)协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报

北京广播电视台

劳动午报

北京交通广播(北京应急广播)

(三)活动组委会

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评选委员会:由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专家、媒体及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三、评选对象

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四、评选条件

候选人及候选集体获得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表彰奖励的优先推荐。候选人从事应急管理工作需满3年,且负责业务范围内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事故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候选集体成立需满3年,且负责业务范围内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届年榜人物、“应急先锋号”集体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周、月榜人物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可参加年榜人物评选。

(一)具有政治性。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具有敢于担责的鲜明品格,面对危机、隐患敢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的个人或集体。

(二)彰显创新性。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在解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面临难点问题的过程中敢于突破,通过创新变革取得成效的个人或集体。

(三)富有典型性。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精益求精、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身体力行充当表率,具有鲜明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个人或集体。

(四)体现业绩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或国家、北京市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五、评选流程

(一)“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个人奖

1.集中推选阶段(34月

全市各有关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选,推选应注重加大一线职工、基层干部推选力度(推选基层人数比例不少于60%)按照推选条件,由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局、相关部门、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对候选人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公示,412日前报送参评个人的事迹材料及公示佐证材料(包括公示文件、照片等)。

事迹材料要紧密围绕近3年首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以23个能够体现个人先进性事例的材料,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3000字。

2.即时推选阶段(4月至8月)

全市各有关单位结合防汛期、防火期、安全生产月、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时间节点,每月10日前即时报送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的事迹材料、公示佐证材料。

3.评选阶段(4月至10月)

周榜、月榜推选:由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结合集中申报和即时申报的事迹材料,评出100名周榜人物、30名月榜人物。

年榜推选:月榜人物紧密结合事迹材料内容,提供3—4个体现日常工作、相关事迹的视频小片(每个视频时长2~3分钟,格式不限),作为年榜评审参考材料。评选委员会结合各单位礼赞情况、视频小片、现场考察、风采展示、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综合评选出15名年榜人物。

(二)“应急先锋号”集体奖

1.推选阶段(4月至6月)

全市各有关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评选条件,由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局、相关部门、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对候选人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公示,6月10日前报送“应急先锋号”集体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紧密围绕近3年首都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以3—4个生动事例展现集体特点。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3000字。

2.评选阶段(7月至10月)

由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事迹材料进行初评和现场评审,综合评选出20家“应急先锋号”集体名单。

(三)优秀组织单位奖

活动组委会按照各单位的推荐数量、上榜质量、宣传力度、报送信息情况等,评出6家优秀组织单位。

“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周、月年榜及“应急先锋号”集体奖获奖名单将于4月至10月期间,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专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宣传礼赞

(一)宣传典型

推荐优秀人物参加“北京榜样”大型活动;录制“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线上科普公开课;借助中国应急管理报、劳动午报、各区融媒体中心、移动户外大屏等传统媒体,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展示应急先锋榜样人物优秀风采。

(二)总结颁奖

举行“应急先锋·北京榜样”颁奖典礼,为获奖的个人、集体、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奖牌,颁奖典礼视频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播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营造“学先锋、做榜样”的氛围。

(三)礼赞榜样

采取参观交流、主题沙龙等形式,丰富榜样互动渠道,开展榜样人物礼赞活动,形成“关爱榜样、聚集榜样”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单位自主开展礼赞活动,相关活动信息将在“应急先锋·北京榜专栏发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自下而上、逐层推选、公平严明的基本原则,认真挖掘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从政治过硬、品德高尚、群众认可、业绩突出、廉洁守纪等方面严格把关。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典型评选活动,广泛推选身边的应急榜样,充分利用融媒体、报刊、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干部职工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按照节点报送。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yjxfbjby@126.com或yjxfbjby@163.com邮箱。文件名格式为:2024年“应急先锋·北京榜样”+推荐单位全称+推荐数量。

 

附件: 1.        “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个人奖推荐表.docx

        2.         “应急先锋号”集体奖推荐表.docx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327


 

(联系人:周圆、杨雪蒙;联系电话:55575877、5557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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