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5 14:24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京安办发〔2022〕13号)要求,市应急局组织对全市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共4个风险分级单元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企业自评、区应急局复核等环节,确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A级风险等级单元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大石河铁矿大采尾矿库
二、B级风险等级单元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
三、C级风险等级单元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
四、D级风险等级单元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新水村尾矿库
特此公告。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