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13 22:10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国春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06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4〕危化-10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304589113648P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