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6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12-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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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及城乡社区建设、志愿服务工作等相关职责已划转至市委社会工作部。已经民政局由市委社会工作部提供)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的“结合基层社区工作实际,安全生产工作基层社区以宣传引导、常规监督为主;强化现有基层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的人员力量和能力水平;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宣传预防、应急演练两条主线,发挥基层社区工作优势;根据基层多元需求完善安全设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责任追究”这5条建议,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于全市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有较大的指导作用,有效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居民幸福感、满足感、安全感。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着重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准入机制,落实各方责任

按照《北京市社区和村级组织工作准入管理办法(试行)》(京社领发〔2023〕4号),每年年初制定市、区两级年度社区和村级组织协助工作任务计划清单,明确社区和村级组织协助的内容、形式、要求和支持保障等,有效规范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派交社区和村级组织协助的事项,坚决杜绝将本级应履行的责任转嫁给社区和村级组织承担。

社区内居民涉及房屋修缮翻新、装饰装修部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协议应当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垃圾堆放和清运要求以及费用、施工时间等内容。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人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拟装饰装修的物业楼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和监督。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基层队伍,强化机制建设

社区组织“两委一站”工作人员、网格员、楼门长等,落实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日常开展巡查,对社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积极动员外卖小哥、快递员等作为社区志愿者,发现涉及社区安全的事故隐患线索或行为时,及时向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整合辖区能人,建成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自防自救力量,目前全市6714个社区(村)全部建成。依托“平安北京”建设、“疏整促”专项行动平台,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12345“接诉即办”机制,会同基层社区(村)办理解决消防领域诉求11.58万件大幅压减隐患存量聚焦基层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配备4万套灭火毯等辅助灭火及逃生器材,有效降低小火亡人风险。强化日常联勤联训,配备2000套应急、通讯设备,并全部纳各级调度指挥平台,达到“队队直连、队队直通”的工作效果,切实提升基层社区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生产意识

目前,北京市应急局通过多年的应急领域宣教活动经验积累,注重基层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10·13 国际减灾日”“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安全应急宣传车“走基层”活动以及安全文化论坛等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基层居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加强防灾知识的普及和应急技能的培训,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其中2023年,共计召开线上活动 24 场次,参与人数 5610 万人次,线下活动 149 场次,参与人数 15200人次。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每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做好日常消防巡查、宣传提示、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为核心内容的“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累计培训130余万“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准消防员”,提升社区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大家勇于参加,带来的实际效果远高于传统的宣传教育形式。

社区多种方式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楼门微信群等途径和载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方面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坚持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防灾科普宣教活动,分层分类推进各类专题化的体验式活动,让更多的居民群众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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