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4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沈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北京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用地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平谷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保障相关设施合理用地和空间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已编制完成《北京市韧性城市空间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规划立足韧性城市建设要求,将“平急两用”设施建设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出要推进“平急两用”多措并举的韧性措施与行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加强对平谷区区级“平急两用”设施专项规划的指导,切实保障相关设施合理用地和空间需求。目前,平谷区已完成2万间“平急两用”设施储备。
二、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平急两用”先行示范区建设
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统筹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新建“平急两用”设施项目,可以按照公益性项目用地实施土地征收。支持按照国家部署、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方式,多种渠道保障“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指导平谷区做好项目选址论证,应少占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用地规模不能超过平急单项功能用地国家标准的上限,积极支持“平急两用”先行示范区建设。
三、积极推进试点,服务我市乡村发展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的突破性支持政策。平谷区积极对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以桃醉平谷·四座楼高品质休闲综合体(二期)和桃园村休闲综合体等在途项目为试点,探索“平急两用”项目土地征收和供应等环节的具体流程、操作路径和后续有偿使用标准,配套完善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不动产登记制度,进一步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根据建设“平急两用”旅居设施和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服务乡村发展,打通规划实施科学路径,充分调动社会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为乡村振兴引入市场源动力,实现“平急两用、乡村振兴”。
四、优化企业服务,加快规划项目审批
平谷区创新编制土地整理、土地入市、拿地开工、建设服务“一本通”,做好全流程企业服务。落实“村地区管”,全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实施土地管理,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秩序。针对“平急两用”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探索制定方案编制要点,引导规划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制定多规初审会商平急意见、设计专篇模板以及急时行业部门审查意见模板,提高项目多规审查效率。北京市首个“平急两用”乡村振兴旅游居住设施——渔阳滑雪场及配套产业项目在平谷区东高村镇启动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规自委继续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平谷区“平急两用”先行示范区建设。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