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字号:[ ]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证件管理有关办法,结合2024年下半年取(换)证考试情况,2024年下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件办理范围

此次证件办理工作面向从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城市协管员以及区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具体办理范围包括:

(一)本年度新聘用或截止20241231日证件有效期届满,且通过市局组织的2024年度下半年(换)证考试的

(二)西城区、顺义区截止2025630日证件有效期届满的

(三)变更工作部门的;

(四)证件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

二、办理证件所需材料

1.《关于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件的申请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2.2024年度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情况汇总表》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3.初次申领和到期换发人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件申请表》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4.申请人员电子版照片(要求:着制式服装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100kb,尺寸(宽×高)400×600,分辨率300dpi以上,照片下面标注“身份证号-姓名,例:110XXXXXXXXX-张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汇总需要办理证件的人员信息,准确填报和提交办证材料,于2024年11617时前将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通过京办发送至市应急局执法总队史楠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30

 

(联系人:史楠;联系电话:5557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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