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自查安全生产隐患及奖励典型案例(2023年度第1期)
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应急〔2020〕69号),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将隐患报告奖励机制融入日常安全管理,发动企业员工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将企业内部自查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2023年1月,北京市延庆区某加油站及时消除路边绿化带火情。2023年1月9日晚20时13分,当班加油员发现加油站马路边绿化带有火光,立即向该站经理报告,站经理立即启动防火应急预案,4名抢险组队员,手持8公斤灭火器,用时57秒将初期火情扑灭。
企业员工发现并及时上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向每人发放奖励金人民币200元。
案例2:
2023年5月,北京市延庆区某加油站拒绝违规操作向塑料桶内加注散装汽油。2023年5月11日一名客户到该站加注散装汽油,客户按照流程提供了属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站内做好登记后准备加油时发现客户拿的是塑料桶非铁质容器,加油员拒绝为其加油,客户不认可并威胁投诉加油站,最终加油站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拒绝向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企业员工拒绝违规操作避免产生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企业向其发放奖励金人民币50元。
案例3:
2023年7月,北京市延庆区某加油站快速处置一起车辆着火火情。2023年7月28日一辆红色小货车进站加油,安全员发现车辆发动机声音异常大、同时伴随着烧胶皮味,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车辆刹车片处于通红状态。立即呼喊司机将车开出站外,并提供自来水对刹车系统进行冷却,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
企业员工发现并处置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向其发放奖励金人民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