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县城关潞通加油站(已完成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3-06-0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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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通县城关潞通加油站(已完成信用修复)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勇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5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25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市通县城关潞通加油站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其上岗作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3〕执法-16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2102438249E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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