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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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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证件管理有关办法,结合2023年上半年取(换)证考试情况,现将2023年上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件办理范围 此次证件办理工作面向从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城市协管员以及区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具体办理范围包括: (一)通过市局组织的2023年度上半年取(换)证考试的; (二)截止2023年6月30日证件有效期届满,且通过换证考试的; (三)变更工作部门的; (四)证件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 二、办理证件所需材料 1.《关于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的申请》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2.《2023年度上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情况汇总表》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3.初次申领和到期换发人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申请表》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4.申请人员电子版照片(要求:着制式服装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100kb,尺寸600×400,分辨率300dpi以上,照片下面标注“身份证号-姓名,例:110XXXXXXXXX-张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汇总需要办理证件的人员信息,准确填报和提交办证材料,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zzjsjcy2022@126.com。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史楠;联系电话:5557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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