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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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0至2022年度北京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经过宣传部署、逐级推荐、审核评定等阶段工作,现确定240个先进单位和34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为提高评选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表彰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有关情况向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
附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4月23日;
联系电话:55579951、55579950;传真:55579924;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1101;
电子邮箱:bjsab@yjglj.beijing.gov.cn。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