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10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11-1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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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北京市公众安全与防灾科学科普教育园区”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规自委、市发改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复如下:

一、对现有场馆开展分类分级评估工作

关于您提的第一条建设公众安全与防灾科学科普教育园区”的建议。近年来,北京市应急局牵头对北京市的安全场馆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调查了解到北京市现建有各类安全场馆近百家,大部分场馆可以持续对外开放,部分场馆由于资金投入等问题,还存在开放难、设施设备更新困难等一些现实问题。综合考虑新建大型安全场馆或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大及更改土地使用性质困难等现实问题,市应急局以提高现有场馆利用率为主,开展了分类分级评估工作,向公众推荐了57家公共安全体验基地,目前,各区均有二至三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安全基地,在为各区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开展防灾科学科普体验教育提供服务,各场馆相关主管单位每年也在投入相应资金进行改造升级,逐步完善这些场馆的建设,积极“打开门”对外开放。市应急局也通过制作“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打卡地图”免费发放公众预约体验,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组织开展基地“开放日”活动,面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基地应开尽开,同时联合团市委、市少工委整合全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资源,发动全市少先队员到公共安全教育基地体验,学习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下一步市应急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建设的引导,推动基地持续开放,为各区各企业提供更好的安全体验。

二、拓展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的新模式

关于您提的第二条“创新科普教育园区建设运行模式”的建议。一是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大兴区高米店街道、清源街道等公共安全体验基地,配合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推动安全体验教育的调研工作,积极推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二是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局印发了《北京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建〔2021〕2115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市对区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各区应急能力提升,各区统筹用于预防与应急准备相关工作。三是部分基地广泛吸引利用私募基金等社会资金,加大对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拓展基地建设运行的模式。四是市财政也将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我市公众安全与防灾科学科普教育工作的支持。

三、加大对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的支持

关于您提的第三条“加大政策引导及支持力度”的建议。一是将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列入应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应急办、安委办下发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也明确了安全教育基地建设的内容。二是《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等相关专项规划,对持续促进城市公共安全与防灾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并开展了韧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落实《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国家统编教材中关于生命安全、行为安全、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内容及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四是将安全教育融入养成教育。市应急局、市教委等几个部门为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也连续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安全主题宣传作品征集、中小学生防灾减灾作品征集创作大赛,引导学生强化安全意识,掌握自救互救常识。五是依托北京开放大学,在市级层面成立了北京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依托社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方面教育,营造了较为浓厚的社区安全文化氛围。六是统筹优化将体验式安全教育作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使安全应急知识和技能在社会更广泛传播,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的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进一步开展对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的调研

结合北京市现有体验基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急管理局在前几年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对基地运营情况开展调研,并联合相关委办局、行业部门研究推动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开展特色鲜明、提升辐射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体验服务。一是安排开放时间。明确要求各基地应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增加个人预约参观时间,取消散客预约最低人数限制。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向市应急局报送基地接待团体、个人参观数量等运营信息,市应急局在所属官方网站将各基地接待公众人数等运营排名情况进行公布。三是明确部分场馆作为中小学生课外实践基地。联合市教委积极组织本市中小学学生前往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课外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97家中小学校,110658余名中小学生赴北京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南法信镇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教育体验馆等15个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四是拓宽安全教育覆盖面。探讨与市人社局、文旅局协调联动,推动将其纳入文旅产业发展范畴,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覆盖面。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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