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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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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证件管理有关办法,根据2023年下半年取(换)证考试情况,现将2023年下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件办理范围 此次证件办理工作面向从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城市协管员以及区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具体办理范围包括: (一)通过市局组织的2023年度下半年取(换)证考试的; (二)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证件有效期届满,且通过换证考试的; (三)变更工作部门的; (四)证件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 二、办理证件所需材料 1.《关于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的申请》(附件1)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2.《2023年度下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情况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3.初次申领和到期换发人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申请表》(附件3)需加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4.申请人员电子版照片(要求:着制式服装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100kb,尺寸600×400,分辨率300dpi以上,照片下面标注“身份证号-姓名,例:110XXXXXXXXX-张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汇总需要办理证件的人员信息,准确填报和提交办证材料,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zzjsjcy2022@126.com。 附件2:2023年度下半年办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证件情况汇总表.xlsx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人:史楠;联系电话:5557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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