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开始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发布日期:2022-09-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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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9月2日起,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开始办理煤矿监察机构移交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这是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安全评价机构、特种作业许可之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承担的又一项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来均由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和管理,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只承担监管的职责。
自2021年6月应急部明确将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移交至各省(市、自治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承担以来,为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数次召开会议,就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中的工作职责、许可流程、具体承接办法等进行了研讨和明确,并就网站使用、审批流程等相关事项,多次与应急部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障应急部矿山局许可的技术公司,对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使用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开发,对负责审批、审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许可使用培训。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办理工作启动后,注册地在北京的中央企业二级、三级单位(企业),凡向本市申请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的,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审批流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做出不给予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