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2-08-01 22:10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北海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修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加国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25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河北海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2〕执法-13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31121553306042Q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