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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北京市应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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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应急通〔2022〕158号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北京市

应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集团(总公司)、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2〕10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应急)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应急专业副高级、中级和助理职称的评审工作为做好应急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现就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应急)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范围及期限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应急)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及专家库专业划分为安全工程、应急工程、消防工程专业,期限为2022-2023年。

二、专家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其中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相关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各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专家征集入库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专家网上申请

1.在库专家

71日至710日,在库专家登录http://fuwu.rsj.beijing.gov.cn/pszjhlw/expert/login_expert.ht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如需调整评委会及专业选择的,应按照新申请专家程序及要求重新申请。

2.新申请专家

新申请专家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在北京地区征集须由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申请入库专家请7月1日至7月15日,登录http://fuwu.rsj.beijing.gov.cn/pszjhlw/expert/login_expert.ht,按要求注册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同意推荐的申请专家《申请表》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于7月15日前将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申请表》原件邮寄至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东门4号楼,收件人,米老师。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kexinchu@yjglj.beijing.gov.cn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四、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推荐新入库专家。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依法追究推荐单位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附件: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样表)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628 

 

 

(联系人:米老师,电话:55573961;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东门4号楼。


附件:

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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