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应急先锋·北京
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12:25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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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委,市相关部门,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区文明办、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区融媒体中心、各区团委、各单位团组织,各企业,社会组织,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速推进首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我市应急管理战线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先进集体,营造关心、关注、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报

北京日报

北京广播电视台

劳动午报

北京交通广播(应急广播)

(三)活动组委会

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评选委员会:由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专家及权威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定工作。

三、推选宣传对象

(一)“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个人奖

面向全市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一线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在事故灾难救援、自然灾害抢险、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志愿者、企业职工、社区群众等个人,各级基层安全生产检查机构的检查员。

1.突出政治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具有坚持敢于担责的鲜明品格,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隐患敢于坚决斗争。

2.彰显时代性。站在新时代的高度,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面临的难点和问题,通过创新变革,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3.富有典型性。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应急管理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精益求精、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身体力行充当表率,用实际行动践行应急人“敢于担当、富于创造、充满激情、雷厉风行”的“四种特质”,其事迹具有鲜明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4.体现业绩性。从事应急管理工作满2年以上,且负责业务范围内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获得过国家、市、区、行业管理部门、企业集团(总公司)安全工作方面奖励的优先推荐。

(二)“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特别奖

1.应急先锋号

面向全市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的各类集体,为北京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下辖建制集体。

2.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面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工程项目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三)“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组织奖

面向全市组织参与“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的所有单位。

往届年榜人物,不再作为“应急先锋·北京榜样”推荐人选;往届周榜、月榜人物中继续保持荣誉、做出较为突出新成绩,可再次参加本年度人物选树;往届“应急先锋号”集体,不再作为“应急先锋号”推荐集体。

四、推选流程

“应急先锋·北京榜样”每年开展一次,分阶段开展推选工作。

(一)“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个人奖

1.集中申报推选阶段(2022年3月20日前)

全市各有关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在2022年3月20日前提交参评个人的推荐材料,(各单位推荐数量基层一线人员不少于50%)。推荐材料要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首都发展任务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自强不息、奉献社会等为出发点,以近3年内,2至3个生动详实的故事展现人物特点,避免出现以工作总结代替事迹的现象。

2.即时申报推选阶段(2022年4月至8月)

结合防汛期、防火期、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活动保障等时间节点,每月20日前,各单位即时报送作出突出贡献个人的事迹材料。

3.集中评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

(1)周榜推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结合集中申报和即时申报的事迹材料,评出100名周榜人物,于5月至9月期间每周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2)月榜推选。在周榜人物评选的基础上,对100名周榜人物进行复评,评出30名月榜人物。月榜人物需提供2至3分钟(个数不限)相关工作视频先进事迹材料,作为年榜评审参考条件,视频材料格式不限。

(3)年榜推选。在月榜人物评选基础上,通过事迹终评、网络投票与组委会组织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5名年榜人物。

(二)“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特别奖

“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特别奖包括“应急先锋号”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选宣传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应急先锋号”推选流程如下:

1.集中申报推荐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

全市各有关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严格按照“应急先锋号”的参评条件,在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参评“应急先锋号”集体的推荐材料。

2.集中评定阶段(2022年8月至9月)

按照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20个“应急先锋号”集体名单。

(三)“应急先锋·北京榜样”组织奖

活动组委会按照各单位的报名数量、上榜质量、宣传力度等整体情况,评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

五、宣传礼赞

(一)重点宣传

作为“北京榜样”大型活动子品牌,按照时间节点推荐“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个人参与“2022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的评选,优先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参与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选树活动。

(二)集中宣传

组织市、区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按照“融媒体、全时段、多载体、全覆盖”的宣传方式,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宣传平台等渠道,进行多元传播,强化“应急先锋·北京榜样”活动的过程性宣传和重点阶段宣传,对受表彰的个人、集体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扩大活动宣传效果。

(三)总结表彰

举行“应急先锋·北京榜样”颁奖典礼,邀请活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评单位等相关领导参加活动,集中礼赞,为受表彰的个人、集体、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奖牌。并通过北京电视台播出颁奖典礼,在全市各单位中持续营造选树典型人物的氛围。

(四)礼赞榜样

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开展“礼赞榜样”系列活动,组织参观学习、线上线下座谈交流,推动“应急先锋”热在基层;择优推荐榜样人物进入市局专家库、各类专家智库团体;组织榜样参与应急管理领域各类活动,为榜样人物提供成长成才、交流互鉴的平台,展现榜样人物良好的精神风貌。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运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台、微博、微信等渠道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推选宣传活动热在基层,深入一线,做到层层皆知、人人热议,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对“应急先锋·北京榜样”上榜个人、获评“应急先锋号”的集体及集体中的个人和“北京榜样”上榜个人,本单位要在评优评先时优先予以考虑。

(二)贴近基层,落地生根。为更好地展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者形象,广泛选树身边的榜样,持续宣传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典型,确保选树的“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具有典型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形成人人学习先锋、人人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标准,认真评选。各推荐单位应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推荐审核、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要对报名个人或集体的事迹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材料。“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号”推荐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于2022年3月20日前、6月15日前发送至yjxfbjby@126.com或yjxfbjby@163.com,文件夹名称统一命名为“【应急先锋·北京榜样】推荐单位全称(市/区/企业/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推荐数量”(详见附件1)。月榜人物视频材料按照组委会电话通知时间发送到yjxfbjby@163.com。“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于2022年3月31日前,发送至qagbeijing@163.com(详见附件3)。所有推选材料均不收取纸质版。“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号”联系人:周圆;联系电话:55575877,18101191111;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青安岗”活动联系人:童桐;联系电话:69556958、13811535635;传真:69526958;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世界侨商中心7-1楼708室。

原文链接: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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