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3-3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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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蔡志伟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7
处罚事由: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罚款12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1.1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22〕危化-01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710228880XL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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