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两级审核合格,下列9家企业获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及危化品登记品种附表(变更化学品仅发此表),证书有效期3年。登记证有效期满后,登记企业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
现对下列获证企业予以公告: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联 系 人:李颖 电话:5557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