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从实际出发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1-08-0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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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着眼目前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实际与发展趋势,对2015年制定的《石景山区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认真修订。主要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突出人员管理,措施更加有力。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招聘、管理单位的职责和双方义务,扩大了人员管理范围,将职能部门安全社工全部纳入其中。突出了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三级的管理重点、管理分工与管理模式。二是突出职能任务,职责更加明晰。结合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业态,以及北京市加强城市协管员(专职安全员)工作改革职责与任务的新变化,在进一步明确安全社工安全生产检查职责与任务的基础上,融合了与安全生产相关或相近的工作任务,同时搭载了协助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新内容。三是突出考核结果,应用更加合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安全生产检查队安全社工队伍考核的组织程序、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分值权重及结果运用等内容。同时重点明确了各督查检查队队长、副队长等负责人每年落实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报告的有关内容。为加强全区安全社工的科学管理、有效落实年度任务指标和激发安全生产检查队工作积极性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