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发布日期:2021-08-03 17:19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新理念和新内容,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工作管理水平,8月2日,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利用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会前时间,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

此次学法主要围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四大修改亮点,就新安法提出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新思想、新理念,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措施,加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析。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刚强调:一是各部门、特别是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新《行政处罚法》,结合两部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媒体资源进行广泛宣传,让新《安全生产法》深入人心;三是要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作用,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属地单位进行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