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1-04-22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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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修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有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6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25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 )应急罚〔2021〕执法-8-2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1MA0027UB8L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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