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22 10:00
【字体: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特编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印发。

结合本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点,市应急管理局全年共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10家,其中将市局颁发许可(中介机构除外)、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2021年度局重点检查单位,共计362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70.98%;一般检查148家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29.02%。一般检查原则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其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抽查12家,抽查比例为35.29%;其他有储存的危化经营企业抽查5家,抽查比例为8.93%;不带储存设施的危化经营企业抽查10家,抽查比例为1.03%;加油站抽查19家,抽查比例为1.92%;医药企业抽查12家,抽查比例为3.83%;化工企业抽查12家,抽查比例为8.7%;工业制造业抽查32家,抽查比例0.42%;商贸行业抽查46家,抽查比例0.29%。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规范化检查单确定具体的检查事项。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通过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