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27 11:38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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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日至430日,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0起、死亡40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8起、死亡8人;道路运输事故30起、死亡30人;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死亡事故。

二、往年事故案例回顾

(一)北京江海顺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7年4月7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盛工业园项目工地,北京江海顺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工人使用汽车吊装卸钢筋过程中发生倾覆起重机大臂压塌临时办公区住房,导致房内1名工作人员被埋压,经现场确认死亡。直接原因:起重机驾驶员驾驶汽车起重机在力矩限制器未起作用的情况下,超载起吊作业,汽车起重机实际倾覆力矩超出汽车起重机抗倾覆力矩,致汽车起重机侧翻。责任追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北京江海顺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起重机驾驶员刑事责任;区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给予北京江海顺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丰华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共计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河北正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4·1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9年4月14日,在平谷区王辛庄镇悦府工地,河北正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1名工人进行布线作业时坠落至电梯井底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私自拆除电梯井口临边防护栏,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致使其在作业过程中从电梯井口坠落至地下二层电梯井底部死亡。责任追究:区应急管理部门分别给予河北正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信今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正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共计6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警示提示

(一)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排查整治防汛安全隐患,对全市各类在建工地、基坑工程、危险边坡、水库河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危旧房屋、围墙挡墙、地下车库等区域的隐患检查力度;加强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物资保障,强化防汛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备勤、巡查防守和险情监测各项工作。

(二)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遏制事故高发频发态势。属地、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类建筑工地的督促检查频次,重点加强对零星小散、房屋建设、建筑拆除等工程的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极端天气作业时间,严格控制起重设备操作、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等危险作业时长,严防物体打击、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防范仓储场所火灾事故

各单位要进一步防范仓储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和辖区内闲置厂房、仓储库房的台账底数,对既有厂房、库房实施精细化管理;要加大对违法仓储施工建设的打击震慑力度,全面清理不具备仓储条件的厂房、库房,防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仓储场所被反复出租;要督促合规厂房、库房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强化企业自防自救力量建设;要不断推进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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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