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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文机构]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应急发202131
[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9-08 17:25:33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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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应急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

事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一)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三)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四)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挑战

(二)面临的机遇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体系

1.关口前移强化风险源头防控

2.精准发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3.标本兼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压实责任推进风险隐患综合防治

5.精益求精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

(二)构建应急管理治理能力体系

1.健全领导指挥机制

2.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3.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4.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5.提高应急运输与通信保障能力

6.规范灾后救助恢复重建

(三)构建应急管理责任制度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2.细化行业部门应急职责

3.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4.健全落实责任监督机制

(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

1.健全完善应急法规体系

2.加快构建应急标准体系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持续加大社会普法力度

(五)推进应急管理协同化进程

1.加强央地协同

2.加强军地协同

3.加强区域协同

4.加强部门协同

(六)推进应急管理智能化进程

1.构建智能应急指挥调度体系

2.提升智能监测预警感知能力

3.完善应急管理科研创新机制

4.推广应急智能技术装备应用

(七)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化进程

1.动员汇聚应急社会资源

2.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多元发展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4.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八)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2.加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

3.强化应急文化宣传培育

五、重点工程项目

(一)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二)森林灭火野外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三)应急装备能力提升(一期)工程

(四)“智慧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五)危险化学品物流枢纽基地建设工程

(六)应急管理社会化建设提升工程

(七)重要设施目标、重点区域综合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能力评查工程

(八)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九)巨灾情景构建与风险分析工程

(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程

(十一)消防能力提升工程

(十二)北京地区地震风险探查与监测感知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政策保障

(三)加强监督评估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

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迈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立足新时代首都安全定位,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组建应急管理局。全面整合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防汛、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救援、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保留并创新市、区应急委,由应急局承担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应急局和市应急办联合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牌子,对各类突发事件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形成以市应急委为龙头、21个专项指挥部为支撑的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发展格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改革发展的文件,强化应急管理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出台应急值守、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相关部门分级应对、联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架构。基本形成以市总体预案为核心,市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区级预案为依托,各类单位预案为基础的预案体系。在全国率先发布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方位多维度展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成效。建立综合风险会商研判、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重特大安全风险防范。

(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在全国率先组建完成航空应急救援队,300人市级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以及61支2440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认定涵盖1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5支、5000余人,实名制注册应急志愿者队伍500余支、13.1万人。建成90个小型消防站、7208个微型消防站、4个区级消防训练和战勤保障基地,全市万人拥有消防员数量从3.5人提高到4.6人。建立救灾物资调拨、暂存、京津冀物资协同保障等机制,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奠定扎实基础。完善科技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体系,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实施,构建起覆盖重大风险隐患的多层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一键响应”“一键调度”。“十三五”期间,圆满完成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多项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成功应对 “6·18”门头沟区斋堂镇山洪灾害、“11·18”大兴区重大火灾事故、“3·30”密云平谷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

(三)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牢牢守住“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工作目标,坚持“防抗救”一体化建设思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入研究多灾、大灾、巨灾复杂情景下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统筹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研究制定《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山试点任务,收集44万余条调查数据,编制完成风险“一张图”,积极探索研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为全国、全市风险普查提供了“房山经验”“北京模式”。建强基层安全检查巡查力量,基本形成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将地震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各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65处,可容纳300余万人。实施危旧房屋、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工程,推进城市生命线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工程。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责任制。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共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35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61个。“十三五”期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等均实现了预期目标。

(四)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百项地标”,构建安全生产“四位一体”执法体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发《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实现市、区两级全部由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督察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率先颁布《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构建起覆盖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的“1+8”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累计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399家,危化品生产经营类企业182家,关停金属非金属矿山3座,对10座尾矿库、3座排土场实施销库治理,煤矿全部关闭退出。构建完成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评估三年行动,实现10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大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在7个区率先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深化安责险制度保障机制建设,强化事前预防和事后赔偿工作机制,累计参保安责险企业超过21万家,提供超过1.28万亿元风险资金保障。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38926家企业完成达标创建。“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2%和35.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8.9%,远超“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值。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气候及环境的变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的非常规性、偶然性不断增强,各种风险隐患交织并存。北京作为首都,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能力水平,以及超大城市安全治理等迫切需求,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国际形势变幻考验大。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使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北京作为首都和深刻转型的超大型城市,国际形势复杂变化所造成的外部安全风险和内部各种不利因素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影响着首都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各类风险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在不断加剧,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和安全保障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2.自然灾害诱发因素多。北京地处华北平原,自然灾害种类多样,区域灾害风险系数高。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强降雨、高温、大雾、冰雪、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极易诱发对首都经济社会活动、城市运行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的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汛期局部地区发生短时强降雨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城市内涝、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风险不断加剧。随着全市森林覆盖率的不断提升,受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和农业、旅游等生产活动影响,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此外,作为中国大陆唯一发生过8级地震的特大城市,由地震引发的大灾、巨灾防范工作仍不容忽视。

3.城市安全保障压力大。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社会运行结构发生着深刻变革。北京作为超大城市,各组成要素关联性、耦合性越来越强,新技术革命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发社会治理方面新的矛盾愈发凸显,“城市越现代越脆弱”的难题亟待解决。特别是由单一重大事件或灾难诱发城市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运行网络大面积、连锁式中断的风险越来越大,对创新城市应急管理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容灾抗压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4.安全隐患分布范围广。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城乡结合部、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尚未根治。储能电站、观光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快速发展,新型安全风险不断涌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任重道远。

5.首都职责履行要求高。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首都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是最大的政治责任。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重大活动频繁,安全保障任务重、要求高。“十四五”时期,保障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对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监测感知、快速响应处置等应急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6.应急综合能力基础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处于过渡完善阶段,“统”与“分”“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尚未完全理顺,应急资源和力量尚未实现有机整合融合,高效指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缺乏整体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专业性不强、技术装备配备不够先进;科技信息化水平不高,风险隐患的早期监测、早期识别、早期预警、精准发布等能力仍有欠缺;基层应急能力薄弱,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二)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随着制度优势的不断凸显、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经济的持续长期向好、城市发展的韧性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将为首都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首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为民情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高度关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应急处突水平、完善首都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

2.北京城市战略定位的深入推进,为首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随着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深入实施,城市功能布局加速重组优化,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化、城乡一体化必将迎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加快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促进城市整体安全发展韧性不断增强。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灾害斗争实践,激发了全社会公众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形成了风险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应急管理工作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奠定了扎实基础。

3.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提速升级,为首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创新支撑。随着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入集成应用,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发展,首都应急管理工作与科技创新、信息化深度融合成为必然趋势,智慧应急建设将加速推进,必将对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为首都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强城市韧性为目标,积极构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治理能力体系和责任制度体系,努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协同化、智能化、社会化进程,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引领。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目标,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做到监测感知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依法管理社会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步伐。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激发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性,努力构建人人有责尽责、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坚持立足首都、区域协同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立足首都职责履行,不断健全完善首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突发事件跨区域协调应对能力和防灾协作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

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构建起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管理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持续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应急管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2035年,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首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和巨灾应对能力率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

“十四五”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指标

性质

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百亿)

<0.9

约束性

2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3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

<1%

预期性

4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1.5

预期性

5

10万人口(常住人口)年火灾死亡率

<0.33

预期性

6

灾害性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震后)

5-10秒

预期性

分项目标:

风险隐患防控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显著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水平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精准性和覆盖面大幅提升。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更加科学、应急响应更加及时、现场处置更加专业、灾后恢复重建更加高效。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首批区级应急物资4小时内、市级应急物资6小时内送达现场,受灾人员10小时之内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应急响应时间在现有基础上缩短25%;全市消防站5分钟响应时间覆盖率明显提高,首都功能核心区消防站5分钟响应时间覆盖率达100%、3分钟响应时间覆盖率明显提高,中心城区消防站5分钟响应时间覆盖率不低于80%;航空应急救援响应时间(覆盖范围200公里以内)控制在2小时以内。

应急资源力量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应急资源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目标等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大灾巨灾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突发事件处置救援现场通信覆盖率达到100%,应急单兵系统到社区(村)的覆盖率达到100%,智能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监测感知数据覆盖率达90%以上,全面建成应急管理“一张图”“一张网”。全市消防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0.65‰,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比例达90%。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模满足全市常住人口1.2%的需求。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41座。

应急管理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整体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建共享共治的应急管理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各乡镇(街道)应急社会组织和应急志愿者队伍数量不少于2支,公民安全科普教育基地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社会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50%-60%;初高中生、大学生群体的培训普及率达到90%-95%;本市居民培训普及率累计达到常住人口总量的30%-35%。建成50家北京市安全社区、1000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0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体系

1.关口前移强化风险源头防控

全力推进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绘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机制。扎实推进重要设施目标、重点区域综合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能力评查,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逐步构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体系,增强城市重要建筑设施和骨干网络节点抗灾能力。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在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前置规划、设计和审批等环节,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2.精准发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分部门、分区域、分灾种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协调联动,提升综合监测预警效率。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5G等技术,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以推进城市“一网统管”建设为基础,广泛部署城市运行各领域、各重点部位的感知终端,建强城市安全监测感知预警体系。健全预警信息标准体系和发布制度,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发布渠道。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

3.标本兼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性能的核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有序退出,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力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强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研发和运用。

4.压实责任推进风险隐患综合防治

统筹推进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专项指南,形成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形成常态评估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设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和风险管理案例库,推动风险管理工作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市、区两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和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继续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综合管理和效益评估。以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巩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城市安全治理重点难点,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切实整治一批影响首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5.精益求精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

创新重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模式,明确重大活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完善重大活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健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监管标准,探索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化进程。开展重大活动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种类和等级,编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精细做好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冬奥会测试赛、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二)构建应急管理治理能力体系

1.健全领导指挥机制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处置的原则,健全应急指挥调度机制,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响应处置程序,完善考核评价和复盘工作规范。优化完善极端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市区两级、京津冀三地、央地、军地的协调联动。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不断建强市、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深化全市应急值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办统筹协调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增强各级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功能,不断增强指挥调度能力,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2.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以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为核心,及时修订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巨灾情景构建与巨灾应急预案编制。建立预案衔接审核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及其部门各级应急预案、政府应急预案与企业应急预案、相邻地区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推进应急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重点加强“双盲”演练,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

3.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贯彻落实《北京市应急救援力量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市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救援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专业高效、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结合首都实际,重点在防汛、森林灭火、危险化学品、城市生命线、航空应急救援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实战化训练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与中部战区空军、民航航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直升机飞行空域和航线的保障机制,突出抓好市航空应急救援队飞行安全保障、人机结合训练和实战化训练演练,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4.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构建与首都灾害特点相适应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京津冀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不断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健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配置原则和应急物资储备规模指标。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实行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在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提升应急物资管理现代化水平。

5.提高应急运输与通信保障能力

综合利用城市应急通道、公交快速通道、社区消防救援通道等,探索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城市地面应急道路网络。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快速调运能力。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航空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依托物流枢纽、基地和园区,建立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物流设施体系。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天空地一体应急通信保障网络,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强化极端条件和恶劣工况下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6.规范灾后救助恢复重建

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健全市级统筹指导、地方为主体、受灾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三)构建应急管理责任制度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其他领导要切实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领导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推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地方党委责任。

2.细化行业部门应急职责

强化应急管理领域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事权划分、分解融合、上下衔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救”结合、高度协同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制定出台《北京市党政部门和中央驻京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切实建好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

3.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机制。推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示范工作。

4.健全落实责任监督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和奖惩机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制度,探索将应急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督察范围,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开展事故目标控制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

1.健全完善应急法规体系

强化立法研究,构建具有首都特色应急法规框架体系,不断提升应急法规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有序推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稳步推动《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为首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加快构建应急标准体系

以“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协调推进、注重实效”为原则,推动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项,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自然灾害救助、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评估、重点行业消防管理、消防技术服务、风险监测预警、综合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建设。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制度,推动形成标准制修订、标准评价的循环运行系统,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标准的适用性。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标准规范,持续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探索配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持续开展一线执法骨干队员培训工程,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不断健全完善“四位一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推进分类分级执法。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模式,加大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持续加大社会普法力度

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着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应急法治宣传新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提升全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等主题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普法功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推进应急管理协同化进程

1.加强央地协同

立足“防大灾、抗大险”,结合首都地区灾害种类多及关联性、耦合性、叠加性高的特点,加强城市灾害系统性风险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巨灾、大灾情景构建,切实做好复杂灾害情境下协同化救援工作,全面提升灾害应急准备能力。协调中央部门建立完善并常态化运行首都地区应急指挥协同机制,在信息收集、态势研判、指挥调度、现场处置、资源调配等方面形成合力。

2.加强军地协同

强化与驻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抢险救灾领域的协同联动,将中部战区等纳入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应急管理、应急决策和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健全完善军地联合指挥调度、救援力量调用、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纪律部队集中攻坚的优势,坚持定期会商研判和联演联控联训,不断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实现平时与战时的快速有效转换衔接。

3.加强区域协同

健全完善京津冀一体化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实现重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准备、救援处置、转移安置、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领域的互通协同。建立健全区域间统一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灾情速报机制、应急物资协同调拨保障机制、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等,实现应急管理全数据的互联互通。加强区域间会商研判,突出防震抗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城市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联合开展区域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强化区域间应急文化交流合作。

4.加强部门协同

按照“市级主导、区为先锋、部门支撑”的原则,健全分级分类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机构组建和升级机制,完善现场快速决策和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各专项指挥部之间、各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提升协同应对能力。不断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信息发布、指挥处置等工作制度,实现上下联动、横向联通、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六)推进应急管理智能化进程

1.构建智能应急指挥调度体系

立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应用场景,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及“一网统管”建设,汇聚各相关行业部门的各类监测数据,建设应急管理数据中心,集约构建应急指挥“信息中枢”。依托智慧城市“时空一张图”,融合应急管理部“应急大脑”和市“城市大脑”能力,完善“应急一张图”,构建应急指挥“决策中枢”。提升全市各级指挥中心及移动指挥平台能力,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同高效、平战结合”的“指挥中枢”,全面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快速响应和辅助决策智能化能力。构建重大灾害事故救援现场通信保障体系,研究推进多种通信终端融合联通管理,加强快速反应、前突侦查、信息采集、现场组网、数据协同能力建设。

2.提升智能监测预警感知能力

整合优化各行业部门的监测感知数据,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快速发现、分析研判、准确定位等方面的能力,实现自然灾害风险动态评估、灾害演变分析研判,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程度。扩展延伸安全生产领域的监测感知接入范围,基于“长安链”和“城市码”的统一基础标识,构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追溯和管理体系。探索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智能视频监控和物联监测系统,加强化工园区、有限空间等重要目标和设施的监测感知,形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快速感知、实时监测、提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体系。

3.完善应急管理科研创新机制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科研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技生态链,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的首都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机制与模式。开展多灾种、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重大事故防治基础理论研究,促进多领域、多学科知识的融合,推动重特大灾害事故致灾机理研究取得重大突破,构建融合多种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基础理论与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主动预防型的应急管理科技研发机制,积极争取在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应急管理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4.推广应急智能技术装备应用

加强应急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安全应急产业集聚区,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重大智能装备研发和安全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多网融合的通信架构,逐步形成空天地一体、全天候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推进现场救援装备升级换代,逐步实施大型救援、无人救援、个人防护、先进智能和侦测等先进装备配备,重点加强汛情、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作业等智能监测感知装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装备和智能视频监控分析装备配备。

(七)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化进程

1.动员汇聚应急社会资源

健全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完善应急动员体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活动。充分发挥首都人才聚集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完善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群防群治体系作用,优化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群众诉求办理机制。

2.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多元发展

培育引导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应急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安全应急服务咨询公司,为其他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管理建设工作服务。鼓励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安全应急工作,形成全方位、全领域的社会服务体系。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扎实抓好应急管理社会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开展理论和技能培训,构建完善的服务保障制度、规范和机制。严格落实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结果进行监督。强化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制定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分级分类管理标准,有效提升本市应急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应急管理社会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行业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服务组织间应急管理高效合作模式。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北京安责险制度,不断提升保险服务机构对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综合保险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灾害保险机制。健全应急管理领域信用奖惩机制,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八)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建立以居民(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防灾减灾救灾与应急组织,形成应急管理与综治、维稳、安全管理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提高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保持乡镇街道城市协管员安全检查队伍、区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以及村(社区)巡查员队伍总体稳定。充实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研究探索建立专兼职应急小分队。加强应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推动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形成覆盖全面、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或方案体系。

2.加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房屋设施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扎实落实《北京市防汛隐患排查及水毁工程修复办法》,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积水点改造等工作。推进城市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道和森林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应对多种灾种、室内室外多种类型应急避难场所。

3.强化应急文化宣传培育

统筹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基础教育、企业教育、社会教育,实现科普教育全覆盖。在企业、院校、乡镇(街道)、社区,开展防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等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公民应急处突能力。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应急科普宣教覆盖面。建设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媒体中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防震减灾文创企业,推动形成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生态链。广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以及“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宣传推选活动。

五、重点工程项目

(一)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1至2座现代化市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用于储备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所需的一般性应急救援及救助保障物资。建成后,将与现有的市级物资储备库实现功能和空间互补,仓储容量能够满足未来五至十年新增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将为北京市和津冀地区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以及战时国防动员物资调拨和中转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二)森林灭火野外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全面加强森林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着眼森林消防员标准化、专业化、实战化训练需求,建设集灭火训练、监测通信训练、避险逃生训练、直升机索降训练等为一体的森林灭火野外实训基地。紧密结合复杂森林火情实际,建立多类型、综合性森林火灾扑救训练场景,通过贴近实战的训练演练,着力提升市、区、乡镇三级森林消防救援队伍训练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应急装备能力提升(一期)工程

研究制定应急装备配备目录和实施计划,构建种类齐全、专业高效、覆盖全面的应急技术装备体系。根据不同灾情需要,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抢险救援技术装备、监测预警和灾害信息获取技术装备、航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有限空间科技监管装备、现场执法装备、预警信息发布装备、综合保障装备等。为各区配备应急指挥车和无人机,满足快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指挥调度、视频会议保障、周边图像回传、应急通信等功能。强化应急装备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提高应急管理与救援处置能力。

(四)“智慧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集智能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应急”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构建“应急大脑”,建设囊括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城市运行等领域感知数据的智能化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城市综合风险管理系统、智能应急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平台,完善应急管理数据中心及数据共享协同应用平台,以及“应急一张图”、移动终端应用、视频图像分析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防汛抗旱、森林灭火等专项应急指挥系统和智能“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智能化应急管理社会宣传动员体系。

(五)危险化学品物流枢纽基地建设工程

依托相关社会资源力量,借鉴成功企业经验模式,建设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物流枢纽基地。充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危险化学品的交易、储存、分装以及统一配送,满足北京市涉危单位的储存需求,实现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精细化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六)应急管理社会化建设提升工程

建立市、区、乡镇(街道)应急社会动员中心和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社区(村)应急服务站,形成上下贯通、全市覆盖的应急动员网络体系。强化完善应急社会力量组成,建立社会力量数据库,构建“1+17+N”应急志愿服务网络,培育优质应急社会组织和救援队伍,成立专家咨询机构,提升应急社会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安全教育示范基地、安全体验馆和科普宣教品牌,推进全民自救互救能力普训、突发事件演训。培育塑造应急安全文化,建成一定规模的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七)重要设施目标、重点区域综合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能力评查工程

深刻认识引发灾害事故的重要因素,把握安全治理的主要环节,研究制定重要设施目标、重点区域综合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能力评查规范,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能力评查工作。定期组织一定数量的重要设施目标和重点区域实施评估与评查,分析安全运行管理、抵御自然灾害、抗击外部袭扰和应急处置等能力,着力提升抗灾能力和韧性水平。

(八)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持续巩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业、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地下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消隐工程”,从根本上消除和整改一批影响首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现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即增即消”的目标。按照“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挂账,分批有序进行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九)巨灾情景构建与风险分析工程

针对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特大洪涝灾害、突发疫情等重大灾难,分析典型灾害极值事件演变规律,研究论证次生衍生灾害或多重灾害叠加引发巨灾条件下,可能对城市道路、桥梁、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承灾体造成的严重破坏,以及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后果,科学构建巨灾移植情景。结合巨灾发生后不同时间节点面临的特殊情况,量化灾害的具体风险,综合考虑评估所需投入的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在情景模拟、应急任务和能力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能力差距评估结果,进一步制定完善灾后不同阶段防御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

(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程

结合首都灾害特点和人口密度分布等实际,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开敞空间,以及体育场馆、学校、人防工程、宾馆酒店等设施,科学规划建设多种形式的应急避难场所。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研究制定《北京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职责,落实资金保障,研究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分类、运行管理等一系列地标准规范。建立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的启用与关闭程序,并纳入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安置、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等机制,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应对新形势下各类灾难的应急避险需求。

(十一)消防能力提升工程

深入推动消防救援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设具备物资储备、应急运输、油料供给、技术服务等功能的市级第二消防战勤保障基地。以高层建筑、地铁、危化品等发生火情为演练背景,建设市级第二消防训练基地,提升实战化训练水平。建设航空救援、水域救援、石油化工3座区域级专业性消防训练基地。加快推动消防救援标准站、小型站、微型站建设,配备消防车辆装备及通信设备。改造升级市119指挥调度信息化系统。建设5G单兵图像采集传输平台,配发单兵图传设备和执法记录仪。

(十二)北京地区地震风险探查与监测感知工程

开展活动断裂与地下结构探测,查明重点地区地下精细结构、活动断裂活动性状、强震风险源分布、场地地震动效应和次生地质灾害情况,为未来强震危险长期态势和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地震地质环境认知。加强地震观测基准站建设,实现北京全域平均台间距由30km加密至10km,重点地区加密至2km;加大烈度仪站点建设,全面提高北京地区地震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为示范,开展大震巨灾情景下的技术应用,推进地震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委、安委会等协调议事机构的作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行业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

(二)强化政策保障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编制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关专项规划,加强地区和部门规划与应急管理规划实施的衔接,完善相应配套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载体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健全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为应急管理规划实施提供支撑和保证。

(三)加强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各区工作督察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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